互联网前沿

互联网前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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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lian 2014-09-23
互联网保险改写保险行业格局

  互联网保险改写保险行业格局 
   林瑞明  三星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互联网金融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议题,并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保险在中国已有超过10年的发展历史,并在过去两年取得迅猛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攀升、创新不断涌现、以及监管率先就位。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也开始悄然带动保险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或许可以成为外资保险公司规模扩张、市场份额提升的有力工具。
  一、互联网保险规模扩张迅猛
  互联网保险在中国有超过10年的发展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萌芽、起步和爆发性增长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1997年10月,中国第一个保险行业第三方门户网站中国保险网(www.china-insurance.com )上线运行,标志着互联网保险在中国大幕正式开启。此后,2000年3月,太平洋保险推出了国内首个保险公司官方电商网站。但由于这一时期互联网才刚刚进入中国,保险电商网站凤毛麟角,因此互联网保险也仅仅处在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从2003年到2009年,是中国互联网保险的起步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互联网渗透率不断提高,在线支付基础设施开始完善。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中国人保等主要保险公司都相继上线了官网电商平台,同时,第三方综合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也开始兴起。

  第三阶段是中国互联网保险的爆发性增长阶段。2010年开始,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发展,不仅网络购物更加普及,移动电子商务也开始兴起。保险公司开始纷纷推出基于互联网交易而衍生的在线保险产品。此外,保险电商网站的交易额也开始爆发性增长。  


  目前中国互联网保险正处于第三个发展阶段,规模高速扩张,而且未来潜力仍然巨大。自2011年以来,反映互联网保险发展规模的主要指标均呈现出井喷发展之势。例如,从2011年到2013年这短短两年间,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互联网保费规模和互联网保险投保客户数各自的增长幅度分别高达114.3%、809.4%和566.3%。
  
  尽管如此,到2013年,互联网保险在中国保险业总保费中所占的比重仍然仅有1.7%,不仅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也落后于全球平均水平,说明其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潜力仍然很大。
  
  在2013中国互联网保险研讨会上,众多业内人士更大胆预测未来5年保险业在互联网的发展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如果假定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总保费维持过去5年12%的年均增速,上述预测意味着,到2018年,互联网保险在中国保险业总保费中的占比将从目前的1.7%大幅提高到16.5%。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涌现
  中国互联网保险不仅规模扩张迅速,近两年商业模式创新和保险产品创新也不断涌现,市场异常活跃。
  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2013年11月众安保险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至此,算上之前已经发展出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兼业保险中介电商平台和专业保险中介电商平台这四种模式,中国互联网保险正式形成了五大模式主导的完整商业模式体系。
  
  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主要围绕两条主线开展。第一是针对井喷的互联网交易进行网络财险产品的开发。例如,2010年,华泰保险联合淘宝网推出了基于互联网购物交易的退货运费险;2011年,阳光保险则联合游戏吧推出了国内首款基于互联网游戏的网络虚拟财产保险产品“网络游戏运营商用户损失责任险”。

  


  第二是开发符合互联网开放、平等、协助、分享精神的社交化保险产品。例如,2014年,泰康人寿推出了 “微互助”防癌险产品,就是将保险产品社交化的一次大胆尝试。该产品利用微信这种新兴社交工具,借助社交模式实现保险产品的运作。具体来说,客户“只需花1元就可以获得1000元防癌保障,然后转发到朋友圈,小伙伴最高可以为你追加到10万元保障”。此外,各保险公司还结合特定时点纷纷推出各种营销型创新产品,例如“中秋赏月险”、“脱光险”、“摇号险”等,然后利用网络社交媒体进行广泛的推广和传播。
  
  三、互联网保险监管就位
  伴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监管部门近年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规范其发展。总体说来,监管层对互联网保险的态度是“开放包容,鼓励创新”。
  
  2014年1月,中国保监会制定出台了《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为保监会下属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划定了分工,对网络保险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严格分类,并将具体任务明确下放到保监会下属各机关。例如,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保险机构网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由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等分工负责。相比起其他互联网金融子领域(例如互联网基金、P2P网贷)的监管缺失,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向要更为明确,而率先就位的行业监管必将有助于互联网保险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同样在2014年1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首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区域瓶颈”。根据以往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保监会批准其设立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保险业务,而本文件首次提出,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经保监会审批为“网销专属产品”的,可以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这对于一直受困于业务区域发展限制的小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构成一定利好。
  四、互联网保险或带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
  最后,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也开始悄然带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在基金行业,2013年6月上线的“余额宝”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将此前名不见经传的天弘基金推上国内第一大基金公司宝座。而在保险领域,一些小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保险也开始在保费排名中悄然前移。例如,在2013年人身险、财产险公司互联网保费规模的前5名中,都分别出现了1家外资/合资公司的身影。相信未来随着监管层对互联网保险“区域瓶颈”的解禁,目前分支机构有限的小公司将可以绕过以往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而更积极地进行保费跨区域开发,从而有助于它们在保费的排名中进一步向上攀升。
  
  五、展望与启示
  展望未来,互联网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总保费中的占比将大幅提高,但在分险种的应用方面会出现进一步分化。根据保守的估算,未来5年互联网保险将增长超过17倍,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至少提高到16%以上。但与此同时,由于不同险种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它们在互联网保险应用上的差距可能会越来越大。例如,对于车险、短期意外险、旅游险等标准化程度高的保险产品,其互联网销售的比例一定会大幅提高。但对于复杂度高、专业性私密性要求高的长期健康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其销售过程往往需要保险公司与投保客户进行大量的沟通,并且保险公司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而线上销售无法完全解决上述问题,因此其对线下销售的替代程度也会相对有限。
  
  其次,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将促使保险公司从“产品导向”向“用户需求导向”转化。传统保险行业以产品为导向,经营思路是“把已有的保险产品推销出去”。而互联网保险因为结合了互联网的交易特点,从产品设计到销售理念都将更加注重客户需求,经营思路转变为“客户需要什么、我如何提供”。为了适应这种转化,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进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设立电商公司,在组织形式上将互联网保险业务独立出来。例如,201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低调挂牌;新华保险旗下的电子商务公司也在筹备之中;此前,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也均已设立了电商公司。而人保财险和泰康人寿虽未设立电商公司,但也在其公司内部分别设立了独立的电销和网销事业部。

  最后,对外资保险公司(尤其是外资财险公司)来说,应当抓住中国互联网保险爆发增长的机遇,将其作为自身规模扩张、市场份额提升的有力工具。在产品设计方面,将自身专业优势与中国互联网保险潜在用户群体的需求特征相结合,提高产品开发和创新的节奏。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2012年中国互联网保险用户处在18-30岁年龄段的群体占比接近60%,因此,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开发应重点关注这部分年轻人群的需求特征。而在销售渠道方面,面对当前5种主流商业模式,应当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和专业中介代理电商平台模式为重点突破口,加大与淘宝、京东等领先电商平台的合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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