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关于推进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落实的建议

|热点专题 作者:lilian 2015-03-06

      信息无障碍是指任何人(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使用信息。
  信息无障碍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怜悯,而是对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关怀。因为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没有天然的屏障,很多残疾人就是在疾病、车祸、地震、战争等灾难之后落下残疾的健全人,而老年是每个人生命的必经阶段。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是让每个人无论遇到什么灾难,无论身体机能是否缺失或退化,都能保持与社会的联络。能像其他人一样,像自己年轻时一样通过信息通信工具和信息网络与他人交流、与社会同步,融入信息世界。
  一、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落实必要性
  为了解决信息无障碍问题,国际国内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的重点是制定互联网无障碍相关标准。但目前信息无障碍标准主要针对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缺乏。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信息无障碍工作开展起步晚。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关注信息无障碍,而我国则在2004年才将这一概念推广。(具体详见附件:国际国内信息无障碍工作背景及现状)。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据工信部最新数据,中国目前的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8.75亿人。手机网民占网民总数超80%,手机和移动设备成为互联网的第一入口。移动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深地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人们已经可以足不出户参与各种社会生活,但残疾人、老年人却面临着网络信息障碍问题,难以享受技术进步带来的便利。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解决,他们就会在信息社会中被边缘化,甚至被抛弃。
  目前我国的残疾人总数约为8502万人,老年人口数量近2亿,而且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即将成为劳动力短缺、养老负担日益沉重的老龄化国家。实现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不仅关系到让残疾人获得更多教育、就业机会的问题,也关系到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银色浪潮问题。同时,信息无障碍对于缩减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也具有积极作用。在此背景下,推进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落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落实过程中,相关的标准、政策、技术等方面还需要逐步完善,社会观念及意识有待提高,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标准制定方面,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缺乏,传统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我国尚缺乏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移动互联网用户大增,智能手机已成为主要的上网渠道,但我国移动互联网相关软件标准缺乏,迫切需要制定移动端互联网产品无障碍技术要求标准等并落实,满足视障等人士需求。
  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与传统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密不可分。但在已经推出的传统互联网无障碍标准中,存在内容不明确,过于笼统,具体操作环境概括不全面等问题。以我国信息无障碍主要标准《信息无障碍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YD/T1761-2008)为例,该标准虽然实施较早,但也仅是从无障碍导向的角度建立起了一个技术规范的框架,而在具体的网页无障碍环境技术要求方面则还需要深入探究。如网站无障碍方面,验证码、漂浮窗、 图片注释、用户交互等问题是困扰视障用户的主要方面,也是网站等进行无障碍改造的难点,需要相应切实可行标准的指导支撑。
  (二)标准落实上,立法与政策层面,鼓励性的政策措施有待提出
  我国信息无障碍标准落实,包括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落实,迫切需要调动企业积极性。就世界范围看,国家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律强制方式,一种是政策保护和鼓励方式。我国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比较可行的方式是采用政策激励方式推进。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技术经济实力较弱,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很大的生存压力。在此情况下,如果仿照欧美国家通过法律罚则强制推广信息无障碍建设,不考虑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显然有难度。
  在政策方面,目前国内还缺乏对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的企业给予鼓励的政策措施,包括财税、金融、投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企业积极性不高,标准落实不到位。因此,在推进互联网信息无障碍的工作中,如何引导企业参与信息无障碍开发建设、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三)无障碍技术及产品有待开发和改进,产业链有待形成
  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技术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相关的软硬件本身的无障碍设计以及辅助产品和技术等。信息无障碍涉及面非常广,牵涉到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等诸多技术领域,另外残障人士的残障类型不同,需求也多种多样。例如,盲人、聋人、肢体残疾人对语音处理、语音浏览器和手语合成等几项技术需求较大。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信息无障碍在政府的支持下,有不少研究机构投入到信息无障碍标准和技术的研究中,产生了不少的成果,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我国目前整个产业尚处于建立发展的初级阶段,与残障人士需求差距还较大,整个产业链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信息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信息无障碍建设需要社会福利机构、技术研究部门、网站运营部门、产品开发企业等各类单位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全面参与,提高全社会的信息无障碍意识十分重要。
  目前信息无障碍问题没有受到普遍重视,人们往往认为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是对特殊人群的怜悯,与健全人没有多大关系。事实上,关心特殊人群其实就是关心我们自己,帮助残疾人、老年人其实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慈悲。当前社会对此类理念普遍缺乏了解和认同,相关的宣传普及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推进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
  现阶段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应尽快推出我国移动智能终端软件无障碍等标准,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的制定。腾讯公司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针对公司各产品的《移动端互联网产品无障碍技术标准》,成熟后将向社会公开,期待后续研究机构、同行共同加入,推动行业标准尽快出台。未来可考虑向国际标准组织提交文稿,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要继续完善现行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的内容。标准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完善性需要不断加强是目前信息无障碍标准建设工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其直接决定着信息无障碍标准的适用价值。标准制定工作中,既要有社会福利组织的参与,也要有企业的广泛参与,要考虑技术支持和服务提供方面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类组织机构之间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共同制定标准,共同推进标准的实施。
  (二)出台鼓励引导性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落实相关信息无障碍标准,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
  信息无障碍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承担责任,还需要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国家应加大对于无障碍产品及技术的扶持力度,从税收、人才、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企业间的技术共享,为信息无障碍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财税方面,按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采取无偿资助、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支持无障碍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投融资方面,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信息无障碍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信息无障碍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信息无障碍人才方面,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无障碍相关人才,将无障碍设计知识加入相关专业教育培训中。加强学校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为信息无障碍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完善激励机制,造就一批信息无障碍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
  (三)促进行业技术协作,形成产业链,共同营造无障碍移动互联网环境
  要落实信息无障碍标准,广泛开展信息无障碍建设,还要解决技术支撑问题。国家应鼓励有技术实力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信息无障碍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并鼓励大型企业将研究成果与中小型企业分享,包括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产品。例如,目前缺少无障碍的信息发布系统是中小型企业开展无障碍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应鼓励大型企业研发无障碍信息发布系统,并将研究成果普及推广,支持中小型企业参与无障碍建设。
  (四)大力推广信息无障碍概念,提高社会信息无障碍意识
  应加强信息无障碍概念、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手段让公众了解信息无障碍,促使更多的互联网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到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信息无障碍相关联盟、行业协会等的作用,举办国际性的会议和活动,广泛邀请政府部门、NGO、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各类单位参与。分享成就和经验,探讨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思路,在促进国内外合作的同时,提升我国信息无障碍工作在国内的支持度以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附件:
  国内外信息无障碍工作背景及现状
  一、国外信息无障碍工作现状
  “信息无障碍”最初是在联合国相关文件中提到的概念。在2000年9月第54届联合国大会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亲手递交了关于世界行动纲领实施问题的进度报告,在此报告中提出了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的建议。2001年国际电联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召开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的决议,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提出了一个《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在国家信息通信战略方面,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特别是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儿童和其它处境不利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要“鼓励设计和推出信息通信技术设备和服务,使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特别是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儿童)和其它处境不利群体和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能方便地并以可承受的价格使用这些设备和服务。”
  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的《行动计划》使得信息无障碍的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为了支持这一计划,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走在了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前列,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建设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依据,一些国际大企业为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国际标准组织的行动
  要开展信息无障碍设备开发、设施建设、服务提供和管理监督等工作首先需要技术依据,要用标准对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应满足的无障碍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一些国际标准组织为了支持信息无障碍建设,开展了标准研究工作并发布了标准。这类组织主要有万维网联盟(W3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等。其中W3C WAI在网站无障碍、用户代理无障碍、编辑工具无障碍等方面推出了系列标准;国际电信联盟(ITU)ITU-T在电信领域制定了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通信无障碍指南标准,并在IP电话、多媒体通信、远程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终端设备等方面推出了系列标准;其他标准组织也开展了相关研究并推出了标准。
  由于互联网信息无障碍问题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W3C WAI制定的标准产生了广泛影响。W3C WAI推出的各项信息无障碍标准、规范和技术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却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影响了各国及各组织相关标准,以美国为代表一些国家直接采用了W3C标准,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则是以W3C标准为参考依据制定了本国标准。
  (二)世界各国政府的行动
  发达国家通常是从法律政策和技术标准两方面入手开展互联网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其中美国和日本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
  美国的技术标准主要采用W3C规范。美国于2006年修订了《残疾人康复法案》第508节,要求网站的服务应满足由美国无障碍委员会制定的信息无障碍标准,要求从事商业活动的网站必须和一般的商业机构一样遵守美国残疾人法中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对于不遵守无障碍要求的网站,政府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用户投诉后,按照法律规定对网站进行处罚。这样的做法,是通过法律的罚则为标准的实施提供保障。
  日本积极跟进并参与了W3C标准的研究工作,但并未直接采用W3C标准,而是制定了本土标准。2005年10月日本政府出台了有关电信机器可访问性的“JIS? X8341-3”指南,其中包含网站无障碍方面的规定。日本政府强调公共网站提供者应尽力遵从JIS X 8341-3标准,同时要求所有政府网站招标时要明确提出信息无障碍要求,对于不能支持无障碍技术的企业,不给予应标资格。这样的做法是通过行政手段保证政府网站实现无障碍,对非政府网站没有强制性要求,但采取了引导性的政策措施鼓励民间企业参与无障碍建设。
  (三)国际大企业的行动
  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实施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国际上一些大企业在信息无障碍技术开发和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IBM、Microsoft等企业引领了信息无障碍建设。IBM公司不仅参与国际无障碍标准的制定,而且专设IBM全球信息无障碍中心(IBM Human Ability & Accessibility Center),同时还研发无障碍技术,如IBM EWB(Easy Web Browsing)技术向初学者或弱视人士提供友好的网页界面,可放大字体,朗读网页内容,通过改变字体和背景色等方式对网页进行优化。近年来,IBM公司开发的无障碍社交商务平台(IBM Connections) 、无障碍电影技术、IBM Ability Lab虚拟世界残疾人专用用户界面等,为视障人士的工作、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Microsoft公司在网站上开辟无障碍栏目,在大众化产品上增加无障碍技术性能,并预留应用接口API支持无障碍技术,同时专门为残障人士开发无障碍产品。
  Apple和Google也在信息无障碍方面取得一些重要成果。Apple公司的VoiceOver是专门针对视障人士开发,用于苹果设备上的语音辅助工具。Google也开发了一系列的辅助软件,如TalkBack为视障碍用户提供实时语言反馈,让他们与Android设备进行有效互动;WalkyTalky是免持导航软件,可以告诉盲人当前地理位置等等。
  二、我国信息无障碍工作现状
  我国信息无障碍构建起步较晚,从2003年“大连通信残疾人信息无障碍论坛”开始才进入公众视野。但是随着视障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中网民人数的不断上升,信息无障碍问题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国家和社会研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提出“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技术标准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在2006年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了“阳光绿色工程”计划,启动了信息无障碍的标准研究工作,2007年以来制定并发布了涉及电信网及互联网的技术、设施、服务、产品等方面的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15项,其中2008年发布的《信息无障碍-身体技能差异人群-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YD/T 1761-2008)为我国开展互联网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标准参考W3C的WCAG 2.0制定。工信部于2012年发布了更新版标准,即《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YD/T 1761-2012),该标准是目前国内开展网站无障碍建设的技术依据。
  (二)政府支持及NGO促进
  从2004年到2014年,由中国残疾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互联网协会等组织的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成功举办10届,为网络无障碍环境的构建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了推进网络无障碍建设,中国残联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了全国性的标准宣贯和实施行动,根据《2013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33个省级残联、277个地市级残联和1307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并首次将网站无障碍纳入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范围,对117家部委和省政府等网站开展无障碍专项评估。除了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等民间组织也对国内信息无障碍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国内大企业的行动

  W3C中国对信息无障碍相关的标准的推动非常重视。W3C中国与腾讯、华为等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深入合作,有效促进一系列新兴Web标准在国内的推广、普及和应用。2013年,腾讯倡导发起“中国信息无障碍产品联盟”,其主要工作包括与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合作推动宏观政策的发展,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及升级,开展倡导性活动等,对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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